L3級自動駕駛出事故,誰來負責? (單選)
- 發起時間:2025年2月25日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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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時間:2026年2月24日 9:00
作為國內首部針對自動駕駛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即將于4月1日起實施。根據條例規定,將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于個人乘用車、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車、城市運行保障等出行服務。對于條例中所提到的自動駕駛汽車,參考現行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中對于“自動駕駛”的定義,涵蓋了L3級-L5級。這也就意味著,L3級自動駕駛汽車已經具備合法上路的法規依據,并將覆蓋到了私家車領域。
從本質上看,L3級是車輛駕駛權變更的關鍵分水嶺,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對象從駕駛員變為了系統,在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情況下,已允許駕駛員脫手,只需要在必要時接管駕駛。不過,雖然L3級自動駕駛給日常用車帶來諸多便利,可以讓駕駛員更輕松地駕馭車輛,但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由于涉及駕駛員、汽車制造商、軟件供應商等多個主體,如何進行責任認定依舊是個亟待解決的難題。此前,深圳、廣州、長沙等地先后發布了針對自動駕駛車輛的地方性法規,但均未對用戶最關心的事故責任界定作出明確規定。而即將實施的《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同樣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在條例中規定了“自動駕駛汽車上路通行期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調查和處理。”
有業內人士認為,L3級自動駕駛車輛是必須配備駕駛員的,必要時也需要接管車輛,應對行駛狀況負責;有網友也提出了不同意見,開啟L3級自動駕駛出現事故,那肯定是系統有缺陷,應該是汽車廠商承擔責任;另外,還有一部分輿論聲音認為,這個責任判定的關鍵在于出現事故的時候,車輛是否處于自動駕駛狀態。那么,如果L3級自動駕駛車輛出了事故,您認為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車企,用戶買到的產品出問題,理應廠家負責: | 30 (6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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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車內駕駛員有隨時接管車輛的義務: | 3 (6.7%) | |
都有責任,要根據事故具體情況來進行責任劃分: | 8 (17.8%) | |
難以判斷,牽扯的主體和不確定因素太多: | 4 (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