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眾志俊遇交通事故氣囊未彈開
- 投訴編號:【7630】
- 投訴時間: 2011-11-17 22:57
- 投訴品牌: 上汽大眾
- 投訴車系: 志俊
- 投訴車型: 2008款 1.8 手動 實尚型
投訴內容
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車頭損毀較嚴重,氣囊沒打開,至今上海大眾維修站沒有答復是什么原因,廠家對客戶安全不負責。廠家與2010年11月10答復如下,上海大眾廠家回復:客戶致電我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對車輛事故后安全氣囊未彈開提出質疑。我公司接到信息后即協調馬鞍山中大4S店對事故車輛進行了檢測、拍照,并要求客戶及時提供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和責任認定證明等相關材料,以供我公司進行技術分析。后我公司技術部分析認為:從對該車氣囊控制器的檢查情況來看,氣囊系統無故障記錄,說明車輛的氣囊系統工作正常,事故中未觸發車輛的正面氣囊;從車輛的受損情況來看,該車前蓋左側變形內陷,左前側圍變形內陷,左前柱下端內陷,左側圍車頂中柱處變形內陷。可見,車輛在事故中所受的碰撞能量主要來自車輛的左側;車輛的前保險杠左側撕裂;前保險杠骨架左側尾端變形彎曲,與縱梁連接處無明顯壓縮變形,車輛的左右兩前縱梁無明顯壓縮變形;可見,事故中車輛的氣囊控制器感受的正面碰撞能量輕微,主要屬側面碰撞。因此,該車正面氣囊未打開屬正常。對此,我公司已通過經銷商向客戶進行溝通解釋說明。該客戶事故車輛已作事故定損理賠維修中?蛻艋貜停荷虾4蟊姽敬饛蛙囕v是側面碰撞,從現場多張照片及車輛實際損壞零部件,都是正面左側碰撞,況且車輛安全氣囊是敏感裝置,應該零度很高。
投訴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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