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克GL8前擋風玻璃內層有裂痕
- 投訴編號:【40896】
- 投訴時間: 2013-11-04 09:37
- 投訴品牌: 上汽通用別克
- 投訴車系: 別克GL8
- 投訴車型: 2013款 3.0L GT豪華商務豪雅版
投訴內容
車子屬于公司車輛,9月23日買回來的,10月28日下午在前擋風玻璃右下角發(fā)現裂痕。裂痕呈星形散射狀,其中一道最長的裂痕已擴散有20cm左右。主要裂痕部位出現在內層玻璃上,裂開的部分不在膜的區(qū)域內,被儀表臺擋住了,從內部用手也摸不到破裂處,外部無任何外力碰擊痕跡。由此可以判斷絕對不是我們公司的人為原因導致的裂痕。當日下午我們把車開到4S店咨詢如何處理。4S店的銷售員、維修部、索賠部對玻璃裂痕進行了簡單鑒定,4S店工作人員對玻璃裂痕進行照相,說他們要把照片提交給上海通用,評估此裂痕是否為車輛質量問題,并在7日內將評估結果告知4S店。此后幾日,最長的裂痕已擴散至50cm左右。11月1日,4S店跟我們公司說上海通用的評估結果,認為玻璃不屬于質保部件,不能索賠。后來打電話到別克的客服,客服問車子是不是做過膜了,我說做過的,是在4S店做的他們贈送的膜,誰家車子不貼膜。客服就說貼過膜的屬于加改裝,加改裝部件不能索賠。這車子才買了1個月就出現這種問題。車子玻璃裂開無非就是車主人為原因(被小石子撞到啦等等)、車子質量問題(玻璃出廠時就脆弱)、貼膜時烤壞了,這幾個原因。既然玻璃是在車里面的內層裂開的,手都夠不到裂的部分,車外面的外層玻璃一點異樣一點碰撞痕跡都沒有,那肯定能排除是我們車主的原因。那就只剩下要么是別克的質量問題,要么是4S店的貼膜問題,為什么不能索賠?
投訴回復
上海通用廠家回復:聯系顧客,此事與顧客協(xié)商處理好,玻璃客戶自費更換了,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