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鈴福特全順底盤發出異響
- 投訴編號:【111404】
- 投訴時間: 2015-10-04 17:37
- 投訴品牌: 江鈴福特
- 投訴車系: 經典全順
- 投訴車型: 2015款 2.8T 短軸 6座 柴油 中頂 多功能車 JX493ZLQ4
投訴內容
2015年9月16日車輛右前方底部出現異常聲音,然后去連云港市新浦區解放東路271號連云港市汽車修理有限公司檢查,當時我讓修理工全面檢查,但是修理工沒有全面檢查,只是轉動晃動一下右前輪,說軸承壞了,要更換軸承,因為我是在三包范圍內,所以得免費換,正常軸承壞了要換就是一整套,一個軸承修理包都要換,然而連云港修理廠只給我換了修理包里面一個,但是我里面那個軸承也壞了他們沒有給我檢查,而那個軸承就是修理包里面一個,正是由于他們這種不負責任修車導致我車輛十九號出現問題更嚴重,我不得不從濱海去鹽城市里修車,在去鹽城江鈴4s店路上,車輛右前方出現兩次異常大的動靜,導致我不敢開了,叫拖車拖去的,在鹽城修理廠修理工檢查下,發現還是右前輪軸承壞了,還是需要換軸承,十六號剛換的十九號又換,短短三天,鹽城4s店修理工說軸承里面那個早就壞了不是新換的,所以江蘇連云港修理工沒有給我檢查里面軸承,更沒有給我更換修理包里面那個軸承,所以我覺得他們這種不負責任,偷工減料導致我車輛維修出現額外費用,我要求連云港修理廠給予賠償。同時我也給江鈴公司多次致電,均不給出明確解決方案,因為我修車的廠子是江鈴全順公司維修手冊指定的修理廠,現在出現這種情況,我覺得江鈴全順公司監管不到位,附有一定的責任,同時我在2015年9月25日上午九點26分于江鈴全順公司400客服致電,通話時長多達將近一個小時,錄音我全部有,當時于接電話工號31號,工號21號說是領導都通話了,當時我明確提出幾點要求到現在江鈴全順公司也沒有給我回復,我現在要求全順公司對我提出幾點進行回復:第一點要求我的車輛到修理廠為什么沒有給我全面檢查軸承,第二點我的車輛壞了在三包范圍內,為什么修車不讓我簽字,我主動提出簽字看單據都沒有讓我看,第三點讓廠家三包員給我回答三包方面問題,第四點讓廠家技術人員給我回答小軸承壞了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會不會導致打軸承壞了,有沒有必要檢查大軸承,第五點,三包手冊上明顯表示三萬公里或者一年半軸承免費索賠,我想問的是有沒有硬性規定軸承兩萬就得保養,不保養三萬之內壞了不索賠。同時我還堅持江鈴全順公司以及連云港修理廠對我二次進行維修產生的額外費用進行補償于我,希望你們能給我調解一下問題,謝謝。
投訴回復
江鈴福特廠家回復:關于客戶反映的問題,維修站已聯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