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駿310車身漆面多處受損掉漆廠家不處理
- 投訴編號:【555765】
- 投訴時間: 2020-12-21 16:41
- 投訴品牌: 上汽通用五菱
- 投訴車系: 寶駿310
- 投訴車型: 2020款 1.2L 手動 舒適型
投訴內容
剛買的新車不到一個月出現三處掉漆,分別是左后大燈下方,左后保險杠頂端,以及前保險杠頂端,另外還有一處竟然被發現補漆,位于前保險杠右方頂端,并且此處與車體連接處也有掉漆,傷到了汽車的金屬表面,補漆處與車身有非常明顯的色差,并且補漆面積較大,以上五處位置皆有照片視頻為證,后續與賣車方溝通,對方承認有補漆行為,并且已經錄音,證據確鑿。現在車開起來完全沒有新車的感覺,買個車盡受氣了,之前因為左后方車燈下方的車漆自然脫落,已經反應投訴,4S店承諾給予維修,并送了一次納米除菌,當時也沒發現其他問題,我就沒再追究,之后不到兩周又發現了其他上述問題,給售后打電話,只說維修,不說賠償,我開口索要兩次保養,說讓我跟下面的代理商聯系,代理商給我的保養還不在4S店,對于掉漆,我可以接受是質量問題,但是對于私自補漆,但未告知的行為,我認為不僅僅是質量問題,是欺詐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之前的投訴也由于4S店的要求,我打電話已經撤銷,但現在汽車連續出現問題,實在不能讓消費者放心,也給我造成了非常大的不便,希望廠方給出能讓我們消費者滿意的答復。到目前為止,我甚至擔心車還有其他問題是我沒有發現的,這種新車未告知私自補漆的行為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機動車,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由經營者承擔瑕疵的舉證責任。發現欺詐的,給予三倍的商品消費金額或服務費用的賠償,如果賠償不足500的,為500元,現在我暫時不要求三倍賠償,只要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問題修復,以及合理解決方案,買車本來就圖個方便,現在給我增加了更多的不必要的麻煩。僅僅是修補,我們已經不能接受,那干脆不用賣新車了,直接賣有問題的車就行了,反正賣出去之后都能維修,也沒有什么損失,賣新車跟賣問題車也沒什么區別,剛買的新車不到一個月出現這么多處問題,越想越令人生氣,這到底是不是新車?是問題車嗎?最后我就問廠商,沒有告知消費者出售補過漆的車,這種欺詐行為希望你們給出答復。
投訴回復
上汽通用五菱廠家回復:尊敬的用戶您好!您反饋的信息我們已經收到,將盡快協調相關4S店與您核實處理,廠家也將持續關注后續處理情況,感謝您的支持與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