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薩斯ES車機互聯失靈 導航無法使用
- 投訴編號:【1354800】
- 投訴時間: 2025-02-16 15:07
- 投訴品牌: 雷克薩斯
- 投訴車系: 雷克薩斯ES
- 投訴車型: 2020款 300h 卓越版
投訴內容
投訴舉報人于2020年10月2日與被投訴舉報人深圳雷克薩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署《汽車銷售合同》,約定投訴舉報人購買涉案車輛(雷克薩斯汽車es300h)凈車價為404169元,投訴舉報人已按時付清價款。投訴舉報人購買涉案車輛時,銷售顧問以涉案車輛設計嵌入式大導航屏作為亮點之一進行介紹,并明確向投訴舉報人作出其中之一承諾,涉案車輛原車車載導航投屏只能使用廠家指定的百度carLife+軟件,并幫投訴舉報人在手機上下載APP百度carLife+。但,投訴舉報人購車后至今未能正常使用車載導航,期間陸續多次反饋關于涉案車輛導航無法投屏事宜,檢修后均告知,“建議觀察使用、可能是手機軟件不兼容導致客戶自行觀察使用,上次有師傅說要升級一下系統……”為此,投訴舉報人分別更換使用蘋果手機、小米手機、華為手機及十多條數據線,仍無法正常使用車載導航,便承認原車車載導航機及USB接口存在質量問題并通知投訴舉報人于2024年12月10日前往4S店更換導航機及USB接口,更換后,車載導航仍無法投屏。且投訴舉報人購車時,未出示關于涉案車輛導航機及USB接口的檢測合格證等資料,特別是2024年12月10日已更換的導航機及USB接口無包裝,也無任何標識,可能系三無產品(以相關部門調查結果為準)。后便以各種借口拖延至今未有效解決涉案車輛質量問題。綜上,投訴舉報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產品質量法》《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之相關規定依法提出如上請求,懇予批準為謝。注:上列事實均有PDF格式證據佐證。
投訴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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