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泰江南T11車輛控制器故障售后使用舊件
- 投訴編號:【429076】
- 投訴時間: 2019-11-29 17:08
- 投訴品牌: 眾泰汽車
- 投訴車系: 江南T11
- 投訴車型: 2015款 標準型
投訴內容
2019年11月2日上午10:10分,車輛在河北唐山樂亭縣西曾線麥港中學附近公路行駛時,發生故障不能行駛,遂于車輛的4S店聯系,4S店維修人員稱過去幫助解決,維修人員稱:廠家不給他維修費,需要收維修費500元。一直等到下午5點多鐘,維修人員才趕到,說是車輛控制器壞了,于是拆走控制器,說得需要郵寄廠家,廠家審批后再郵寄新配件,才能更換。至今未給予更換(已過去18天了)。4S店維修人員來電話稱:廠家不給他工時費,需要先給他打款500元工時費,才給修車!另外,車輛曾于19年7月22日發生故障,4S店維修人員(唐山小剛電動車)給更換了一個生產日期為16年10月11日的舊件,并違規收取了500元。廠家及售后(唐山小剛電動車)違反國家的汽車三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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