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F-150猛禽發動機拉缸 前橋差速器殼開裂
- 投訴編號:【1260050】
- 投訴時間: 2024-10-11 14:27
- 投訴品牌: 福特(進口)
- 投訴車系: 福特F-150猛禽
- 投訴車型: 2023款 3.5T 猛禽
投訴內容
本人于今年8月20日在徐州福特4S店提購福特F150猛禽車型。8月30日,車輛出現嚴重抖動,并提示需要立即維修。當時,我立即熄火并重新啟動車輛,隨后恢復正常。隨后,我通過微信聯系了徐州福特4S店,被告知如有時間或在保養時可前往檢查。9月10日,車輛在非鋪裝路面行駛時,首次掛入低速四驅模式,卻出現前橋在無任何磕碰的情況下裂口,導致車輛無法行駛。隨后,車輛被救援車輛拖至臨沂福瑞4S店進行維修。經檢查,發現發動機抖動及前橋問題,并被告知前橋裂口是個人原因所致,與產品質量無關,需自費維修。進一步檢查發動機后,發現發動機有異響,并出現拉缸現象,缸體內壁劃痕嚴重。4S店稱,發動機問題是由于機油或汽油油品問題導致的積碳過重,進而造成缸體嚴重劃傷。然而,自購車至進入4S店維修期間,車輛僅行駛了2000公里,且未更換過機油。加油均通過正規加油站進行(可提供加油憑證)。后發現車輛生產日期為23年4月,提車時已距生產日期超過1年4個月。提車時,商家并未按照汽車保養手冊進行機油更換,導致機油過期,進而引發發動機嚴重問題。至今,車輛已在臨沂福特4S店修理了31天,但問題仍未解決。我致電福特廠家客服4000031111,要求退車或換車,但一直未得到理睬。4S店回復稱,只能繼續檢查和維修。訴求如下: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第43號文《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章第二十條,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因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更換相關零部件。本人購車至修車僅20日,行駛里程2000公里,符合此項標準。前橋無任何磕碰痕跡,裂口屬于產品質量問題,應給予免費更換。根據同一規定第三章第二十四條,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本車至今已修理了31天,且未涉及更換發動機等主要零部件的運輸時間。因此,應按照此規定給予更換車輛或退貨,并按照第三章第二十六條給予其他費用賠償。綜上所述,廠家應嚴格按照《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給予退車換車服務,并賠償其他相關費用。
投訴回復
福特(進口)廠家回復:您好!已收到您的反饋,如您還需其他服務。請致電福特縱橫客戶服務熱線400-003-1111。感謝您對福特進口車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